ICS 65.060 T 54 GE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/T 23918—2009 三轮汽车 操纵机构的位置、最大 操纵力和操纵方法 Tri-wheel vehicles-Location,maximum actuating forces and operating method of controls 2009-06-04发布 2010-01-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/T23918—2009 前言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。 本标准由全国低速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(SAC/TC234)归口。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:山东时风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、河南奔马股份有限公司、福田雷沃国际重工 股份有限公司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干侠民、张咸胜、吕树盛、林连华、唐喜林、王炳涛。 GB/T23918—2009 三轮汽车操纵机构的位置、最大 操纵力和操纵方法 1范围 位置、最大操纵力和操纵方法。 本标准适用于三轮汽车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(不包括勘误的内容)或修订版本均不适用于本标准,然而,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 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/T20341农林拖拉机和自走式机械操作者操纵机构操纵力、位移量、操纵位置和方法 (GB/T203412006,ISO/TS15077:2002,IDT)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。 3. 1 操纵机构 control 由操作者操纵引起三轮汽车、三轮汽车的装置或机构动作的装置。 3. 2 操纵机构操纵力 control actuationforce 沿操纵机构移动方向、施加在操纵机构接触表面的中心、并垂直于接触表面,以实现操纵功能的力。 3.3 最大操纵力 maximumactuationforce 在正常操作条件下,为实现所需操纵功能而允许施加于操纵机构的最大力。 3. 4 前方forward 按制造厂规定,三轮汽车及其座椅处于直线向前行驶状态,坐在驾驶座上的操作者面向的方向。 4最大操纵力 三轮汽车操纵机构的最大操纵力应符合表1的要求。 本标准未规定的操纵机构的最大操纵力参照执行GB/T20341的规定。 表1三轮汽车操纵机构的最大操纵力 序号 操纵机构 最大操纵力/N 电起动 20 发动机 人力起动 400 脚油门踏板 80 1 GB/T23918—2009 表1(续) 序号 操纵机构 最大操纵力/N 手油门 50 1 发动机 熄火机构 50 方向盘 245 2 转向系 方向把 400 脚制动踏板 600 行车制动器 方向把上的手制动机构 250 3 脚制动踏板 600 驻车制动器 操纵手柄 400 脚踏板 250 4 离合器 操纵手柄 200 变速器 换挡杆 150 手操纵杆 150 6 自卸系统 操纵按钮 25 照明、信号装置和其他电气设备 转动式、拔钮式、按钮式或拨杆式开关 手指:25;指尖:10 5 操纵机构位置和操作方法 三轮汽车操纵机构的位置和操作方法详见表2。 本标准未规定的操纵机构的位置和操作方法参照执行GB/T20341的规定 表 2 2操纵机构的位置和操作方法 操纵机构 位置和操作方法 5. 1 发动机 只有满足下列条件之 一,才能起动发动机: 5. 1.1 起动 换挡杆处于空挡; 2)离合器分离。 操纵机构应在操作者右手易于接近的位置。 对于旋转(钥匙)开关式,移动操纵机构到“起动”位置,顺时针转动开关应 5. 1.1.1 电起动(起动开关) 使发动机起动。若装有发动机预热器电路,则该操纵机构应在发动机起动位 置前或在起动位置接通预热装置,也可以通过逆时针转动开关接通预热 装置。 操纵机构应在操作者易于操作的位置。 5.1.1.2 人力起动 可以为拉动或摇动式。需要人工有意识的操纵 5.1.2 转速 操纵机构应在操作者右脚能迅速接近的位置。向前和/或向下踩下踏板来 5. 1.2.1 脚油门 增加发动机转速。 手油门应装在操作者的前面或右面。 5.1.2.2 手油门 操纵机构的移动方向应在与车辆纵向轴线大致平行的平面内,其向远离操 作者的方向(通常为向前)移动增加发动机转速 2 GB/T 23918—2009 表2(续) 操纵机构 位置和操作方法 操纵机构应在操作者右手易于接近的位置。对于转动式,逆时针转动应至 “关”的位置。移动操纵机构到熄火位置。该操纵机构应在不施加人力的情 5. 1. 3 发动机熄火 况下自动保持在熄火位置。如果熄火操纵机构和转速操纵机构是联动的,则 向急速位置方向移动并越过速位置时发动机熄火 转向操纵机构 位于操作者前方,与操作者座椅的中心线基本对齐。顺时针转动方向盘/ 方 5.2 向盘/方向把 方向把应实现右转弯,逆时针转动方向盘/方向把应实现左转弯。 5.3 制动操纵机构 行车制动操纵机 制动踏板应位于操作者右脚易于接近的位置。制动踏板应向前和/或向下 5. 3.1 构—脚操纵 运动使制动器接合。 方向把上的行车制动 装在方向把上,并便于操作者右手操纵的位置。向上和/或向后握压实现 5.3.2 操纵机构——手操纵 制动。 5.3.3 驻车制动操纵机构 操纵手柄应在操作者右手易于接近并便于操作的位置。向后和/或向上施 加拉力应实现制动。通过再次拉动驻车操纵手柄,开启驻车制动锁止装置来 5.3.3.1 手操纵 解除驻车制动。应装有保持制动器在制动状态的装置,应采取措施防止该装 置意外松开 驻车制动踏板一般位于行车制动踏板的左边,并便于左脚操作的位置。向 下和/或向前踩下制动踏板使制动器接合实现制动。再次向下和/或向前踩 5.3.3.2 脚操纵 下制动踏板,解除驻车制动锁止装置分离驻车制动器,解除驻车制动。应装 有保持制动器在制动状态的装置,应采取措施防止该装置意外松开 5. 4 传动系 5.4.1 离合器操纵机构 离合器踏板应位于便于操作者左脚操作的位置。向前和/或向下踩下踏板 5.4.1.1 脚操纵 使离合器分离。 操作者的手放在转向机构上时,易于接近的位置。操纵机构朝后移或朝向 操作者移动使离合器分离。应采取可靠装置使离合器操纵机构保持在分离 5. 4. 1. 2 手操纵(手柄) 位置,除非有人力操作,否则该离合器不会重新接合。向前和/或向下踩下踏 板使离合器分离。 变速器操纵机构 换挡杆应在操作者坐在座椅上时,右手易于接近并便于操作的位置。挡位 5.4.2 换挡杆 标志(图)应简洁、易识别且清晰易见。空挡位置应可靠且容易选择。 手操纵杆一般位于便于操作者操作的位置。向后/或向上移动操纵杆实现 自卸功能,向前和/或向下实现复位。除非采取其他措施,否则应在道路运输 手操纵杆 和维护期间,或自卸车车箱升起、降落或停在任一位置时,应能将操纵杆或机 自卸系统 构可靠锁定。 5. 5 操纵机构 操纵按钮应位于便于操作者操作的位置。按下按钮实现自卸功能,再次按 操纵按钮 下实现复位。除非采取其他措施,否则应在道路运输和维护期间,或自卸车 车箱升起降落或停在任一位置时,应能将操纵杆或机构可靠锁定。 应位于操作者前方,便于操作者用手指操纵的位置。 照明、信号装置和其他 5. 6 可以为转动式、拨钮式、按钮式或拨杆式开关。如为转动式,顺时针转动应 电气设备操纵机构 至“开”的位置;如为拨钮式,向前和/或向上应拨至“开”的位置。
GB-T 23918-2009 三轮汽车 操纵机构的位置、最大操纵力和操纵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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